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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1 14:59:01  发布人:审计监察处  浏览量:742

 

 

 

 

 

 

重人科〔201824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的通知》(重人科2015144号)文件,现将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时间

评审工作安排

出席会议

人员

责任单位

或责任人

地点

126-10

1. 各二级单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布置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工作。本人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并准备申报材料。(《评审表》及其他相关文件由干部人事处打包传至群共享)

2. 1210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交二级单位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

 

1211-17

1.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教职工见习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情况为本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撰写考核意见。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领导

各单位自定

2.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小组审阅申报材料和进行专业评议,撰写推荐意见。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成员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组长主持推荐会议

各单位自定

3. 1217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人材料报送校职改办(干部人事处师资科)。

 

各二级单位

 

1218-29

校职改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准备上会相应材料。

 

校职改办、教务处、科研处

 

12

召开学科组评审工作会议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成员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

 

14

召开校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

行政中心

第一会议室

二、有关问题解释

(一)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的通知》(重人科2015144号)文件执行。

(二)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需按满年满月的方式计算,截至20181231日。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重人科2017140号)文件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61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执行。

(五)成果要求

1. 申报职务评审的教学科研成果从任现职以来起算,截止时间为20181130日且必须为现稿。

2. 在我校工作期间公开发表的教学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须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做好2018年职评工作的动员和宣传,按照进度安排组织各项具体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要实事求是地填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找评委说情或向评委会施加影响,不得干扰评审工作。

(三)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落实责任。

(四)各二级单位材料审核人必须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送审。

四、申报材料送审

各二级单位于1217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干部人事处师资科)。

(一)《XX学院(部门)2018年申报校内职称人员汇总名单》及《副高级以上申报人员资质条件审核汇总表》(纸质件须加盖公章,电子版传李鑫QQ:380853142)。

(二)校内职称申报档案袋

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2. 附件材料按《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内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李  鑫,联系电话:42462181

送审地点:干部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中心一号楼2-3室)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8127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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