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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12-11 15:02:22  发布人:审计监察处  浏览量:333

 

 

 

 

 

 

重人科办〔20189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发〔2018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发〔201874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时间

2018124-24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124日,教育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重庆市在九龙坡区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广大青年感受宪法的尊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二)推进宪法进课堂教育教学活动

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进一步充实宪法教育教学内容。同时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举办宪法模拟法庭,法律专业大学生走进社会宣讲宪法等活动,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树立学生法制意识,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三)开展宪法教育主题团日和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保卫处要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组织安排二级学院在12月持续开展大学生宪法知识网络竞赛、宪法朗诵征文比赛多种活动,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宪法精神,确保学生全部知晓,让每一名学生做到心中有法、心存敬畏、自觉守法。保卫处要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宪法巡回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制作标语、横幅、展板并运用校园网站、二级学院官网以及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推送宪法相关知识内容,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相关内容,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学习了解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活动保障。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风采,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2. 创新内容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活动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多种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利用多种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并将活动的图文材料于20181225日下午17:00前报送宣传部。

联系人:黄海波,联系方式:424677351414719502@qq.com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126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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